《钢贸云 ERP - 用户协议》系您(如下也称“用户”)与佛山市博思云服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其他关联公司(如下统称为“钢贸云 ERP”或“我们”)之间关于使用和访问钢贸云 ERP - 及其相关功能或软件,包括但不限于:钢贸云 ERP - 客户端软件(手机、平板和个人电脑)、网页端 https://www.gmyerp.com/ 等(如下统称为“本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本协议同时包括以下协议和规则,以及钢贸云 ERP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提示等内容(如下统称为“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您和钢贸云 ERP之间成立并生效:
在您使用本服务之前,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钢贸云 ERP责任的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此类条款将以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同意和 / 或实际下载、使用本服务及相关功能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则您有充分且完全的权利退出使用本服务。
1.1 本服务是钢贸云 ERP为用户提供的数据同步、存储等云技术相关功能,包括云库存、云同步等功能。本服务本身不直接上传、提供内容,且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1.2 钢贸云 ERP仅提供与本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除此之外与其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的设备)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1.3 钢贸云 ERP授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以及非独占性的许可,允许用户依据本协议使用和访问本服务。
1.4 钢贸云 ERP不会对用户在本服务中上传的任何内容主张所有权。如果用户通过本服务的相关功能与其他用户共享部分内容,并允许其他用户对该内容进行访问,即表示用户同意向钢贸云 ERP授予一项全球范围内、免使用费、非排他性的许可,允许钢贸云 ERP在仅为了实现前述目的的情况下,对该等内容进行使用、分发、复制、公布等,且无需再经过用户的同意和许可。
1.5 钢贸云 ERP将向用户提供一定免费数据存储空间。为了合理利用存储资源,如果用户连续十二(12)个月未访问或未使用过本服务,我们可能会将对该用户的存储数据进行冻结处理,同时我们可能会将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您发送通知。服务冻结后,我们将免费为用户延长三十(30)个自然日的存储期,用户只需要在存储期内访问或使用「钢贸云 ERP」客户端软件(手机、平板、个人电脑)和网页端( https://www.gmyerp.com/ ),或者按照通知内步骤进入「钢贸云 ERP」后进行登录激活后,便可继续使用本服务。如果服务冻结超过三十(30)个自然日,用户未能在期限内按照相关步骤激活服务的,钢贸云 ERP可能将删除用户「钢贸云 ERP」中的全部内容,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件丢失等)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2.1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钢贸云 ERP账号。如果您是未成年人,则需要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您创建专属的未成年人账号。用户对钢贸云 ERP账号的注册、使用、安全和注销等行为应当遵守《钢贸云 ERP服务协议》。
2.2 为了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提供安全、便捷和统一的账号登录体验,本服务将为您开启钢贸云 ERP账号通过微信授权一键登录功能。
3.1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中的规则,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行为:
3.1.1 删除本服务及其他副本上一切关于版权的信息,以及修改、删除或避开本服务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设置的技术措施;
3.1.2 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如反汇编、反编译或者其他试图获得本服务的源代码;
3.1.3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3.1.4 使用本服务进行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网络或者他人操作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服务的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服务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干扰或中断本服务(包括通过脚本文件或网络爬虫等任何自动化方式访问本服务),或与本服务连接的任何服务器或网络,或与本服务连接之网络的任何政策、要求或规定(包括对其中的数据或流量擅自进行访问、使用或监控);伪造TCP/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3.1.5 用户通过非钢贸云 ERP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本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3.1.6 避开、尝试避开或声称能够避开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者本服务数据度量工具;
3.1.7 未经钢贸云 ERP书面同意,用户对软件及其中的信息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本服务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3.1.8 冒充他人访问本服务,或未经用户同意向其他用户提供该用户上传至本服务的任何信息和内容,或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对钢贸云 ERP账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
3.1.9 利用本服务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内容;
3.1.10 利用本服务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1.11 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3.1.12 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内容;
3.1.13 利用本服务批量张贴、发送、传输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未经收件人请求或授权的电子邮件信息、广告、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或连锁信件,包括但不限于大批量的商业广告和信息公告;
3.1.14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许可使用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3.2 用户使用本服务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任何信息内容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及其他本服务内公示的各项公约、规则及提示,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或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3.2.1 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违法信息:
3.2.2 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良信息:
3.2.3 上传、复制、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钢贸云 ERP认为不适合在本服务展示的内容。
3.3 您理解并同意:
3.3.1 钢贸云 ERP有权对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如用户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有违反任何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钢贸云 ERP有权随时在无需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根据相应情形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内容、中断或终止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并清空用户数据、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以减轻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如果用户认为其他任何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用户通过本服务中设立的投诉渠道进行举报,钢贸云 ERP将依法进行处理。
3.3.2 如钢贸云 ERP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则的用户采取相应行为或措施后,导致该用户暂时或永久无法使用本服务,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会员增值服务清空或无法使用等)。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
3.3.3 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钢贸云 ERP面临任何投诉、举报、质询、索赔、诉讼,或者使钢贸云 ERP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者财产上的损失,用户应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以保证钢贸云 ERP免受上述索赔、诉讼的影响。同时用户对钢贸云 ERP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有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及诉讼费等。
4.1 钢贸云 ERP是本服务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功能和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计算机软件、有关数据和电子文档等)均受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钢贸云 ERP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4.2 未经钢贸云 ERP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钢贸云 ERP保留追究上述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4.3 未经钢贸云 ERP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其原始编码,以及实施任何涉嫌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钢贸云 ERP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责任的权利。
4.4 用户保证其在本服务中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任何信息内容前已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或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并且保证该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5 本服务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平台,无法控制和保证用户上传、复制、存储、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如果著作权权利人认为其他任何用户传播的信息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按照《版权保护投诉指引》(查看路径:【系统设置-我的设备-全部参数-法律信息】)进行投诉,钢贸云 ERP将依法进行处理。前述情况下,钢贸云 ERP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
5.1 尊重用户隐私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是钢贸云 ERP的一贯态度,我们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我们承诺,除非获得用户同意,钢贸云 ERP不会收集、使用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5.2 我们将采取法律法规以及约定的必要安全措施,以尽到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但请您知悉并理解,我们无法对相关第三方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或其处理行为做超出能力范围的保证。如您对相关第三方收集、提供、存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或决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您可以直接联系该第三方处理。
5.3 在遵守本协议项下特别约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外,我们希望您认真并完整阅读《钢贸云 ERP - 隐私政策》,这将更有助于保障您的个人信息。
6.1 本服务仅按照“现状”和“现有”提供。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不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条件或其他协定,也未就此作出任何相保、承诺、声明或保证,包括对本服务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或可靠性等。
6.2 请用户理解,本服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本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钢贸云 ERP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我们会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6.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用户因下列原因无法访问或使用本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失,钢贸云 ERP不承担任何责任:
6.3.1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的侵入,非法内容信息、骚扰信息的屏蔽,政府管制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延迟、受阻等情形;
6.3.2 因第三方如运营商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及其他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的情形;
6.3.3 钢贸云 ERP对系统或软硬件进行维护或升级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
6.3.4 因台风、地震、停电、洪水、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
6.3.5 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等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本服务中断、延迟或终止等情形。
6.4 本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用户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服务的正常使用等等。因上述不可控因素导致的用户损害,钢贸云 ERP不承担任何责任。
6.5 钢贸云 ERP有权不断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对本服务进行调整和改进,也可能暂停或停止本服务或某项服务的运营。如果钢贸云 ERP停止某项服务的运营,我们会向用户发出合理的通知。
6.6 由于用户因下述任一情况所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人身伤害或附带的、间接的经济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资料损失、业务中断的损害赔偿或其他商业损害赔偿或损失,需由用户自行承担:
6.6.1 使用或未能使用本服务;
6.6.2 第三方未经许可的使用本服务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6.6.3 用户使用本服务进行的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6.6.4 用户对本服务的误解;
6.6.5 非因钢贸云 ERP的原因引起的与本服务有关的其他损失。
6.7 我们依法律、诉讼、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的要求或其他合理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访问、使用、保存、和/或披露您的账号信息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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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使用本服务可能存在的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而招致的风险,或用户之间通过本服务与其他用户交流,因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均由侵权方承担所有责任,钢贸云 ERP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10 您利用本服务所发布的任何内容并不代表和反映钢贸云 ERP的任何观点或政策,钢贸云 ERP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11 在任何情况下,钢贸云 ERP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您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您同意,我们对您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您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使用钢贸云 ERP服务而支付给钢贸云 ERP的费用(如有)。
7.1 鉴于互联网相关技术、市场、业务模式等发展迅速,您同意,钢贸云 ERP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不定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更新后的协议、规则将公布于钢贸云 ERP - 网站( https://www.gmyerp.com/ )上,并经合理的公示期后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规则。请您关注并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相关条款,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视为您认可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规则。
7.2 钢贸云 ERP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适时调整本服务付费服务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相关服务条款等,并在您购买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您付费服务规则调整的具体情况。新的付费规则生效后,您需要同意调整后的付费规则才能继续使用及购买相关服务,您在价格调整前购买的服务不受影响。若您不同意调整后的价格,您可在新的价格生效前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单项条款与本协议在管辖约定内容上存在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9.1 通知
在注册钢贸云 ERP账号时,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钢贸云 ERP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送达各类涉及本服务的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您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无法使用或者因任何原因我们无法将通知送达给您而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9.2 独立性
如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被认定为或视为废止、无效、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转让或以其它方式转移您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未受许可的转让或转移都将视为无效。出于业务升级或运营主体发生变化等情况,钢贸云 ERP有权转让、分包或更替钢贸云 ERP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9.4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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